图片版权问题“火药桶”终引爆 收费应当有章法!

生活百科11个月前发布 aix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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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黑洞照片被视觉中国定价售卖的消息如同“凌厉”的“枪声”,打破了多年来相关企业因图片版权问题被视觉内容型网站告上法院最终不得不私下交钱和解的“表面平静”,消息传遍了网络,关于图片版权收费问题多年积累的“怨气”彻底爆发,众多类似视觉中国相关网站不断被发现违规行为,纷纷关站整改。

视觉中国上架黑洞照片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居民的需求也从物质逐渐上升到了精神层面,在这个过程中,著作权作为作者的一种精神权利,越来越被重视,这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也是对劳动者的充分尊重。

但事情的发展,并不总是与人们想象的一样版权问题,在商业利益的混杂,平台对于利润追逐的背后,是维权式营销与无休止的官司,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路上,从“我到底要不要付钱”到“到底要付多少费用”,媒体、自媒体、公众公司等图片使用方伤透了脑筋。

根据媒体统计,2009年至今,视觉中国上市主体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有141条,其旗下两家公司汉华易美和华盖创意分别涉及4011条、8000余条法律诉讼,三家公司涉及的法律纠纷案件共计达1.2万条之多,其中案由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公司作品侵权,众多公司中招。

视觉中国与部分企业的法律诉讼

有权利才能维权 不然涉嫌欺诈

关于黑洞照片的版权,欧洲南方天文台已经明确表示,“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与我们联系”,并明确表示其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

上海版权协会副会长游闽健在接受全景网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于黑洞照片,视觉中国毫无疑问没有收费的权利。

今日上午,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图片版权问题“火药桶”终引爆 收费应当有章法!

国家版权局官网截图

“但是滥用的前提是有权,没有权利的话,就不是滥用了,就是涉嫌欺诈了,这是本质的区别”,游闽健说道。

游闽健表示,以黑洞照片为例,视觉中国收的是什么费用?是版权许可费用么,其实也不妥当。

游闽健认为,从目前看来,除了黑洞图片还有不少的图片,都涉及到这个问题,在并没有取得授权的前提下,第三方展开销售,这在法律上存在一些问题,可能构成欺诈,如果以起诉手段或想通过威胁、胁迫等方式达成赔偿费用,那么涉嫌敲诈勒索,“当然,具体定性,还是需要等到相关司法部门介入调查,才能更为清晰一些”,他补充说道。

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图片是否可以售卖,重要的还是要界定是否有创作元素,例如在天安门广场拍了国旗,加入了创作元素进行销售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一点创作痕迹都没有就拿去售卖,不是很合适。

维权式营销没问题 不能违背民法基本原则

被大家诟病许久的维权式营销,其实在律师们看来,其实手段中性。因为维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

游闽健认为,维权式营销没问题,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存在这种情况,问题在于异化,维权的前提要有权,没有权利就去营销,商业模式如何持续?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慧经办了一些类似案件,她向全景网表示,在所经办的案件中,被告使用涉案图片的网络文章的性质即使为公益性,非用于商品广告,不具有营利性,并且其网络文章无传播、无转载,几乎未造成任何影响力,而原告动辄以10000元的索赔额度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实为违背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等民法基本原则,缺乏基本的公平合理性。

而且各类图片网站关于类型、内容、风格、格式相类似的图片的定价均有差异,而且图片的定价为商家或平台自行确定,在价格认定上与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

在不知道前提下 其实是善意使用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资深律师唐向阳在接受全景网采访时表示,目前在图片版权侵权的事件中可以发现,绝大多数使用者都是不具备相关知识、不知晓版权相关法律法规,“是一种我们认为的存在善意的使用”。

他表示,图片使用者也要注意,图片版权都是有期限限制,并不是说所有图片都一定会得到版权法的保护,有些图片进入了公用领域,还有一些图片处于版权保护期,但是权利人放弃了版权,仅仅要求注明出处的话,也是不用付费的。

唐向阳认为,目前对于使用版权图片的使用者来说,其实目前并没有一个非常方便获得图片版权信息的途径和渠道,建议相关版权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指导行为把真正的有资质的、正规的图片管理公司公之于众,方便使用者去获取正确的版权图片渠道,合理合法的使用。

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版权其实就是信用经济,其实没人真正知道权利怎么来的,对于使用者来说,特别想用一张图片,不知道来源,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只能放弃;另一方面,其实被公众关注的比较少,就是平台方与著作权方的分成。拥有著作权的一方,其实分成比例都比较低,加上有时候很难界定到底平台赚了多少钱,分账也是一个不透明的过程,以上两方面因素的存在给了视觉中国等类似平台很大的裁量权。

视觉中国的这种销售模式是否能够得到改观?该人士表示,“可能短期比较难,因为摄影师没有时间、也不擅长销售产品,如果改成淘宝模式,平台就不能从销售中分润了,变成了收取服务费,那么视觉中国等平台也是不乐意的。”

这位人士的建议是,相比于商标和专利需要登记才能有效,著作权是天然产生的,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接下来是否可以采用相关版权通过国家认证或者说登记的方式让公众知情,这样也可以避免善意的使用。

关于在不知道的前提下,用了涉嫌侵权的图片,要不要付费的问题,金慧认为,如果图片使用人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权利人亦无证据证明使用人应当知道涉案公众号使用涉案图片的行为涉及侵权;使用人使用涉案图片无获利,并且在第一时间即主动删除涉案图片,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出版者承担责任的规定,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图片使用人应当承担的是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若图片使用人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自始未获得任何利益,也就不存在返还侵权所得利润的情形。

公众版权意识提升 要建立新商业模式

在采访过程中,受访者均对全景网表示,黑洞照片引发的一系列讨论是好事情,有助于市场环境的净化版权问题,接下来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到一条成熟的商业模式,避免纠纷的产生。

游闽健表示,经过这个事情,提高了大家的甄别能力,有助于行业进入良性的状态,促进版权交易,提高公众的版权意识。

唐向阳表示,此次事件带来了正面影响,通过这次事件,图片版权市场上违规和不规范的行为将会得到有效的整顿和整治,恶意维权诉讼将得到遏制,也教育了广大的使用者,使用图片是需要缴纳版权费用的。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潘登认为,视觉中国作为国内最大的版权交易许可平台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推动了版权人和版权商业使用方之间的交易,减低了版权交易中的诸多难点和痛点。但是,考虑到目前国内的版权交易平台商业化运作时间较短,版权交易许可规范化商务运作实践肯定不少提升和完善的空间。随着版权交易许可在实践中逐步趋于规范化,版权人和版权使用方最终会逐步趋于双赢。作为公众,相信随着国内法制化逐步快速完善和大众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步觉醒,在商业市场化逐步落地的过程中,公平良好的图片版权收费商业氛围会逐步形成。

接下来该如何建立新的图片版权交易商业模式,受访者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对于高价值的图片,可以使用现在的模式;如果商业价值不高的,如果采用淘宝模式可能会更好一点。因为采用淘宝模式,版权所属会更为清晰,分账方面也更为透明,一方面保护了使用者,一方面保障了版权方。

唐向阳建议,版权图片的价格也可以通过政府指导、加上市场有序竞争的方式来形成较为公平的价格,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使我们国家建立一个公平良好的版权收费模式和环境,保障权利人的权利,也有助于公众使用丰富多彩的图片产品。

图片版权问题“火药桶”终引爆 收费应当有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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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刘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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