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学前教育)学校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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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已更新完成山东全国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校登陆系统进行查询学生资助的名单是否有新增名单。
提示:查询需要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数据完成后才能查询到最新数据。
注意:全国系统查询数据以“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准。
建档立卡对象已经全部脱贫,但需要进行资助。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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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全国比对名单
使用业务操作人员账号登录系统
点击上方【资助业务管理】
点击上方【信息查询】模块
→左边【功能菜单】
→选择“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可以查看全国系统自动比对的困难学生名单。
1、点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中央扶贫办系统(建档立卡)每周数据的获取并与在籍学生比对后,按照学籍和户籍下发至各省资助系统。
点击“中央下发”,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建档立卡”对象。
右边“自采集”,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建档立卡”对象。
2、点击“城乡低保学生”
中央民政系统(城乡低保/孤儿/特困救助供养)每月数据的获取并与在籍学生比对后,按照学籍和户籍下发至各省资助系统;
点击“中央下发”,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城乡低保”对象。
点击“自采集”,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城乡低保”对象。
3、点击“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点击“中央下发”,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点击“自采集”,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4、点击“孤儿学生”
点击“中央下发”,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孤儿”对象。
点击“自采集”,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孤儿”对象。
5、点击“残疾学生”
中央残联系统(残疾人)每月数据的获取并与在籍学生比对后,按照学籍和户籍下发至各省资助系统;
点击“中央下发”,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残疾学生”对象。
点击“自采集”,查询是否有本校学生属于“残疾学生”对象。
如何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1)通过省比对系统《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比对出来的学生。
(2)通过全国系统“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中央下发)和(自采集)查询到的学生。
(3)由学校综合认定的学生。
以上3类的学生都是本学期应当资助的学生,应在全国系统进行资助业务操作。
注意:两个系统的名单可能有重复,确定具体学生名单后,进行具体资助业务操作。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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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资助业务操作
步骤1:家庭经济信息录入
使用业务操作人员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学生信息管理】模块。
1、左边【功能菜单】
(1)在本页面中会出现部分学生名单山东全国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该部分名单不一定是资助对象。该名单中出现的学生无法删除,如果是资助对象,可以操作。不是的不能进行修改。
(2)学校应该资助的名单如果有在列表中,可以选择,点击“修改”。
(3)如果没有在列表中,点出“经济信息录入”。
→选择(年级、班级、学生)
→填写(家庭经济情况)
→在“扶贫办指标”或“民政部门指标”或“残联指标”或“其他”中选择相应困难学生类型。(部分困难学生有多种类型,注意选择;低保人员全部选择“农村低保户”。)
→保存。
2、家庭经济情况填报说明:(仅供参考)
(1)建档立卡对象人均收入应大于3750元/年;低保人均收入低于6720元/年。其他家庭困难应大于低保标准。
(2)家庭人口数按实际填写。
赡养人口数指未劳动的家庭人口。
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建档立卡3750元,低保6720元。
劳动力人口填写赚钱人口。
其他栏根据情况填写。
该步骤可以下载模板进行导入操作,模板必须在该页面下载。
步骤2:困难学生认定
使用业务操作人员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学生信息管理】模块。
1、左边【功能菜单】→选择“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2、选择相应学生→点击【等级认定】。
(1)在显示的列表中选择需要资助的学生逐一进行认定。
(2)列表中部分不需要资助的学生不能进行等级认定,也不能删除。
3、在“困难等级”中选择“特别困难”或“困难”;
(“特别困难”对应I档,“困难”对应II档)
如果选择错误,点出“修改等级”进行修改。
认定日期为默认日期,不用修改。
→在“认定原因”中填写“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烈属/优抚/其他”(根据困难学生的具体类型填写);
→保存。
步骤3:资助名单录入
使用业务操作人员账号登录系统,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模块。
1、左边【功能菜单】 →选择“政府资助”→“资助名单录入”;
2、点击“名单录入”
→选择相关学生
→点击“发放信息录入”;
3、发放金额:I档为1000元,II档为500元。填写在“保教费”处。
系统有“保教费(元)、伙食费(元)、住宿费(元)、其他(元)”
资助原因:(填写困难学生的具体类型)
注意:按照补助金额,填写在“保教费”,超过保教费的,填写在“伙食费”。
比如陈某享受一档应补助1000元,他在附设幼儿园就读,该园的保教费765元,没有伙食费,应在“保教费”填写765元,其它不填,他只能享受765元;该园的保教费765元,有伙食费,应在“保教费”填写765元,“伙食费”填写235元,他可享受1000元。如果他在县级示范园就读,该园的保教费是1170,就在“保教费”填写1000元。
比如二档应补助500元,保教费765元,应在“保教费”填写500。
4、如果有未资助的学生,在“建档立卡学生未资助情况”→未资助原因录入
选择“其他”,在详细说明处填写“监护人自愿放弃国家资助”。
注意:未资助学生指系统比对出来应该享受一档的,但监护人签了“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的声明”的这些学生,才能在这里面进行操作。
步骤4:资助名单审核
使用业务审核人员账号登录系统,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模块。
【资助项目管理→政府资助→资助名单审核】
选择资助名单,点击“审核”。
审核结论选择“通过”,点出保存。
步骤5:资金发放查看
使用业务操作人员账号登录系统,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模块。
【资助项目管理→政府资助→资金发放查看】,查看资金发放情况。此步骤要在教育局全部完成资金下发后才能有数据。
【资助项目管理→政府资助→建档立卡学生未资助情况上报】,监护人签了“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的声明”的这些学生,才能在这里面进行操作。不能随便进行操作。
减免学费、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流程相对简单,具体请参照国家助学金资助流程的相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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