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将来从事专业相关领域工作;高度认同我校“复兴栋梁、强国先锋”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省份试点招生。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哲学
文史类
不限选考科目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类
不限选考科目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历史学类
文史类
不限选考科目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招生省份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具体信息。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于即日起至4月30日12:00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按照招生简章及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可在我校强基计划投放该省相应科类(或首选科目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学校将视情况在高考后成绩发布前于报名系统内增加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
高考成绩发布后,确定入围校考名单。入围校考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测试指南》并按时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按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校考考核
7月4日前举行校考考核,含专业测试和体育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专业测试形式、成绩折算办法以《测试指南》为准。
1.专业测试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以及专业相关领域学习兴趣、发展潜力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参考材料使用。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查范围不限于高中课程标准范围。面试落实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原则上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跑。考生如因病或残疾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可以申请免测,须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育测试免测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三甲医院证明材料。经学校确认可予免测的考生,体育测试成绩计为0分。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占85%,校考成绩占15%。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学校将设置校考成绩合格线;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同分比较的优先条件之一。
2.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根据分省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名单,宁缺毋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体育测试成绩。在拟录考生中,根据校考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学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中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2023,不予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7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总体培养方案
学校强基计划与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紧密衔接,坚持“厚重基础、瞄准前沿、注重个性、强化研究”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宽厚基础、学科复合、科教融合、大师引领、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机制和培养过程的开放性、研究性、国际性、挑战性和个性化。致力于培养具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学识和卓越能力、深刻思想和宽广视野、长远眼光和创新思维,能够潜心学术研究,面向人类文明新形态,为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卓越贡献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要点如下:
(一)坚持通专结合,系统构建本研有机衔接的长周期培养模式。实施学分制,灵活学制管理,合理构建本研衔接的一体化培养方案。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设置课程和培养环节,突出学习专业性、创新性和挑战性。本科公共课程强化思想引领和核心素养、核心能力培养,专业教育强调宽厚基础、扎实能力培养。实施本研衔接教育,注重学术能力和科研兴趣培养,第三学年经考核获得转段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在第四学年直接进入本研衔接培养阶段,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转段要求,遵循培养方案,录取到强基计划培养单位相关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进行硕博培养。实行书院—学院双主体制,协同开展专业教育,构建跨学科、跨学段的全流程一体化综合知识体系供给平台。
(二)配强一流师资,全面实施导师制、小班化创新型教学模式。选聘国内外一流师资承担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开设全英文国际前沿课程和系列讲座。注重大师引领,采取小班教学,实施学术导师组和学术导师相结合的“一对一”学业发展指导制度。通过新生研讨课、学术研讨班、学术讲座等科研实践训练促进师生互动,指导学生学业发展和综合能力提升。
(三)依托高水平、多元化、研究型平台,常态化参与研究性学习。强基计划专业开设若干研讨(研读)班,营造研究性、自主性、开放性、挑战性的学习环境,学生可根据兴趣持续跟踪参加研讨(研读)班。依托各相关学科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鼓励学生进科研项目,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研究为目标,通过学习和研究有机融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实践,实施渐进式学术训练。学校为学生参与国内外科研项目提供经费资助。
(四)汇聚优质资源,搭建国际平台,培养具备全球胜任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全球战略型人才。适应人文学科教育教学规律,切实用好“研学”“游学”机制,在本科阶段重点支持学生海外参访、调研、选修课程等短期游学、研学活动,在研究生阶段重点支持学生结合研究方向赴境外交换、学习、研修。加强与境外合作高校和机构交流学习,推荐申报国际学习奖学金,依托国际小学期进行“在地国际化”,搭建一流的国际学习交流平台。学校为获得出国交流交换资格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五)坚持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科学实施动态考核和进出机制。实施动态考核机制。原则上各专业每学年考核一次。由考核小组依据学业成绩、课外研学情况、综合素养、学生学习规划和学习意愿等实施综合考核,重点关注学生学术志向、相关领域学术潜力、综合发展能力。实施动态退出机制。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转专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应退出强基计划。在前两学年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培养。对于第三年考核未通过的学生,根据学生实际和兴趣制定后续学习计划,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动态进入机制。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动态考核和退出情况,学校可选拔适量学生进入强基计划。参加选拔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由所申请专业两名(含)以上专业教师推荐。考核小组对申请者实施综合考核,内容包含笔试、面试和以往学习综合表现三个方面,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志向、学术能力和综合潜力。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取消相关考生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人大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本科招办咨询电话:400-0123-517
本科招办传真:010-62511156
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251304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八、本简章由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3年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生物科学、生物育种科学,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等省(区、市)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4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我校强基计划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环节
报名考生于6月10日-6月20日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高考成绩公布后不得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核。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7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公布入围高校考核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方式
7月1日-7月2日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笔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学潜质等方面,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材料。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中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2023,满分为50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予体质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4.学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高校考核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质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依托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的师资力量,从本科开始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本硕博衔接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
强基计划学生采用八年本硕博衔接培养。本科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打通,从第四学年起开始修读研究生课程,同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根据学生所选研究方向,达到毕业要求者获得相应学科学位。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强化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的过程性追踪,实施多阶段动态调整机制。阶段考核不合格者,转入相应专业普通班学习;产生的空额从校内择优补入。考核合格者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三)激励机制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在读阶段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强基计划学生。强基计划学生研究生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四)育人平台
依托未来技术学院,对接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为学生打造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育人高地。在全校范围内聘请院士、相关领域杰出人才组成“百人导师团”,从思想引领、专业指导、学术引导、答疑解惑等各方面给予强基计划学生全面指导。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6994。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招生咨询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九、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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