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游审核又出新规 VR平台将成一方绿野?

VR虚拟现实1年前 (2023)发布 aix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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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主要目的在于规范移动游戏的出版管理流程。事实上,在今年早些时候广电还出台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加上文化部2010年公示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内容的监管体系正在…

6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主要目的在于规范移动游戏的出版管理流程。事实上,在今年早些时候广电还出台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加上文化部2010年公示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内容的监管体系正在逐渐成型。

将常见的软件后审制度改为前审,可能也是有鉴于手游市场的发展速度。2011年我国的移动市场规模还只有32.8亿元,谁也没能料到这个数字在4年后增加了13倍,达到了415.1亿元。

除了传统的网络平台,广电其实对于VR行业一直非常重视。专注全景VR视频的Jaunt公司此前就获得了SMG的投资,而SMG恰恰是又一家拥有广电血统的企业,Jaunt在中国的业务很大程度上都是由SMG在进行布局。

VR内容有望成为新的审核要点

粗略的解读这次广电出台的规定,有两个比较重要的条目。其中一个就是审核的企业主体:“游戏出版服务单位负责移动游戏内容审核、出版申报及游戏出版物号申领工作。”

提交审核的企业必须具有文化部发布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办理这个证书的条件极为苛刻。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大于一千万,入资股东也不可包含外资,在满足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其申请的周期还长达3个月。

这实际上大大提高了移动游戏的营利门槛,个人和资金匮乏的独立团队无法直接将游戏上架,被迫只能选择挂靠在拥有文网文证的企业门下。审核挂靠有可能变为一种独特的营收手段,中介商将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来解决独立开发者的资质难题。

另一方面,企业垄断会变得愈发严重,海外和独立作品将被大规模下架,平台内容也会迎来一波逆增长。

如若制度反馈正常,不受影响的国资企业市值有望获得提升,移动平台的管理规范很容易就能实现转型。与此相仿的VR平台看似也迫在眉睫,毕竟这项制度距离“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发布仅仅才过了半年的时间。

分级还是一刀切,现在有了答案

规则中的另一个重要条目则涉及到审核内容的优惠措施:“申请出版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且无故事情节或者情节简单的消除类、跑酷类、飞行类、棋牌类、解谜类、体育类、音乐舞蹈类等休闲益智国产移动游戏。”

如若作品题材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而且不包含过多的剧情解读,审核将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虽然这个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审核的流程,但实际上限制了平台的作品类型。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在同一天将审核的条目进行了细分,随后发布了“移动游戏内容规范(2016年版)”。

规范还是未能提及到游戏的分级制度,只是表明不涉猎“敏感”内容的作品能够快速上架。与此同时,文件倒是标注了一行有待参考的条目:“如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反映。”

VR内容的整体趋向难以完全与休闲挂钩,无故事情节的简单作品暂时只能处于早期的demo阶段,一旦审核落实,国内开发者将会遇到很大的麻烦。这项条目的出现让规范还有盘旋的余地,要推行符合市场规则的修改,还需要所有内容制作者的不懈努力。

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所有的内容开发者都在面临同样的窘境,“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对于政策的执行者来说,工作的完成难度同样不可估量。面对小则几百万的应用数量,在短短20天内很难产出满意的审查结果,其执行的对象很有可能集中在曝光度较高的作品上,无法进行通篇的管理。

除此之外,监管也很难延伸到类似Google play和Appstore的海外平台。前文提到的下架海外应用,也与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相悖,某些条款的落实还需要争论很长的一段时间。

令人顾忌的是,由于苹果持有在华业务,而谷歌一旦返华,大陆很有可能会需求对应平台的定制版本。以暴雪旗下的battlenet为例,为了售卖游戏,暴雪只能借由媒体的代理推行一个特殊的版本。

与移动平台不同的是,国内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备的VR内容平台,几个雏形还停留在以视频为主题的推广阶段,大洋彼岸的谷歌也才刚刚推出了移动VR的解决方案,短时间内以审核为根基的业务还很难成为一门生意,一部分手游团队很有可能顺着这股风向,转而投身到VR内容的创作上。

在目前的整体环境下,还有一个比较取巧的应对办法。由于某些国家的审核制度较为明晰,小型开发商和独立制作人可以选择只针对海外市场来开发作品,funplus和tap4fun都是闷声发大财的典范,它们现在也都还活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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