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不外乎表现为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大都市的城城郊化及其卫星城市建设,二是中小城镇的城市功能和格局建设。然而,比空间扩展更为重要的则是城镇化的内在质量,而城镇化质量的提高只有通过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才得以实现。为此,应该采取以下的措施:
1、明确智慧城市建设在信息化战略中的作用和定位
这虽然看过去好像是一个无关痛痒的问题,但其实这是当前我国信息化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关我国信息化工作的总体布局。实际上,当前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不仅受新一代信息技术本身的驱使,更受到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在需求所迫。为此,必须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具体抓手,不仅要强调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也要同时强调信息化(即智慧城市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规范当前智慧城市建设所出现的混乱局面。
2、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要求,构建智慧城市总体框架
对于大都市和中小城镇来说,智慧城市建设的内容和重点应该有所不同。对于大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应该注重应用以物联网、云计算、无线宽带、三网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现代城市病为主要内容,而对于中小城镇来说,与民生相关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为业务系统发展重点。智慧城市建设应该刷新当前城市信息化发展现状,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为人们呈现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
3、智慧城市建设应该与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我国的城镇化正在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成为一个万亿级的巨大内需市场,是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保障。从历史发展讲,城镇化与工业革命密切相关,第一次工业革命成就了英国、德国、美国等少数欧美国家的城镇化,而第二次产业革命则成就了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为我国城镇化提供了极好的历史机遇,毫无疑问,第三次工业革命将成就我国的城镇化。
智慧城市建设将成为融合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智慧城市建设应该成为支撑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内需市常但是,从政策层面来看,智慧城市建设尚未与我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现有效衔接。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部分,国家已经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制定了比较具体的战略部署,如国务院于2010年10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及2012年7月发布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但是,从当前的试点情况来看,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今后,应该从总体上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关联性,从政府采购等等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4、建立能够融合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信息化建设综合协调机制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信息通信产业管理、城市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社区管理服务等诸多领域,而且也与当前的新型城镇化密切相关,因而必须建立一个综合统筹机制去协调推进。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综合、统一有效的机制去统筹智慧城市建设。
实际上,任何一个单一部门所主导的智慧城市建设都会面临诸多缺陷,必须建立一种能够综合协调各方业务内容并实现资源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机制。例如,就目前由住建部所主导的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指标体系来看,智慧城市试点几乎包含信息化建设的绝大多数内容,然而住建部本身并不具备信息化建设的主管职能,其中的很多业务是难以由其一家部门就可以落实推动得了的。在当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发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综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功能,通过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颁布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设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就相关问题举行跨部门协调会议,解决项目建设、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问题。
5、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机制和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由于我国根本没有技术和产业主导权,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几乎是完全暴露在跨国公司特别是美国公司的技术掌控之下,几乎没有安全可言。在以物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的信息网络时代,安全问题更为突出,其潜在威胁也更大。为保障智慧城市的安全稳定运行,有必要从保障国家安全高度规划信息网络安全,整合当前分散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从具体建设来看,我们可以将其内容概括为实施和管理两个层面。从实施来看,就是要确保"硬保障"和"软保障":所谓"硬保障"就是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网络设施与装备的绝对可靠,建立一种"可信可靠连接网络";所谓"软保障"就是要确保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库的绝对安全可靠。
从管理来看,具体包括多种保障机制:首先是建立由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主导的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审查评估机制,定期发布国家信息网络安全评估报告;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入侵监测与防范系统,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在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政府采购阶段,建立严格的技术产品资质认定和采购备案制度,对参与投标的内资、外资企业明确其安全保障的可信赖等级;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及应急反应机制,以便协调各政府部门进行监测,阻止和减少外国网络间谍机构对我国公共及企业网络进行网络情报威胁;等。
6、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物联网与云计算时代,法律法规问题要比传统的互联网时代更加复杂。就我国而言,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存在大量"欠账",许多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在物联网时代,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