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的正式版本,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迈出实质性一步。5月18日,登记网站系统将上线。
《规定》中对于无人机的定义为,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按照《规定》要求,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申请账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个人及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据悉,近期无人机干扰民航机场的运行事件频繁发生,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昆明、成都、重庆、西安等多地,多次发生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影响民航运行的事件。特别是成都地区,今年4月份以来连续发生8次无人机扰航事件,其中6起影响航班运行,造成138架次航班返航备降。
而近两年来,各国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章。民航局早在2009年,就开始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管理规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
近期无人机干扰民航机场的运行事件频繁发生
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表示,针对去年以来无人机影响民航运行的事件多发的态势,民航局以细化要求技术防范为重点,正在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无人机实名登记注册,民用无人机的登记注册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方式。
二是发布民用机场保护范围数据。
三是逐步规范无人机开展商业运营的市场秩序,正在制定使用无人机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准入管理规定,针对发展的特点和需求,拟将农林喷洒、空中拍照、航空摄影、执照培训。
四类主要经营项目列为许可对象。
四是针对前面的非法干扰活动,立刻开展无人机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国家空管委的要求,民航局已经召开全行业的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无人机专项整治任务,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的优势,配合地方政府、公安等部门,建立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好民航对民用无人机管理的各项职责,综合施策,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此外,中国民用航空局还发布了《关于公布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的公告》表示,各类飞行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民航规章,未经特殊批准不得进入限制面保护范围,在限制面保护范围外的飞行亦不得影响民航运行的安全与效率。各机场限制面和净空保护区应按现有规定批准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