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治|科技巨头对人工智能的掌控亟需受到监管

AI1年前 (2023)发布 aix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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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引领第四次科技革命的颠覆性技术,人工智能(AI)当前正广泛应用于工业制造、医疗、教育、农业、科学研究和公共事业等多个领域,革命性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的关键要素之一。当前的AI以物联网、大数据、智能…

作为引领第四次科技革命的颠覆性技术,人工智能(AI)当前正广泛应用于工业制造、医疗、教育、农业、科学研究和公共事业等多个领域,革命性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的关键要素之一。当前的AI以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等先进技术为支撑,赋“物”以智,辅助和代替人类执行多种复杂任务,不仅大幅提高了生产力水平,也对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影响深远。

与此同时,AI强大的赋能作用和可观的应用前景也引得全球资本趋之若鹜。实力强大的谷歌、微软、脸书、亚马逊、苹果等科技巨头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AI基础算力、数据,算法、框架、硬件,以及应用平台和场景解决方案等全产业链,积聚了大量开发人员和用户。不仅如此,巨头们还频频出手收购领先的AI初创公司,以确保自身对突破性技术和应用的强势掌控,进而塑造了AI行业的垄断格局。以谷歌公司为例,自2007年以来,谷歌至少收购了30家AI初创公司,涵盖当前大部分主流AI应用。尽管谷歌目前还不是AI发展的绝对掌控者,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拥有了左右产业和技术总体演进方向的影响力。

人们不禁要问,AI作为一项对人类发展全局举足轻重的技术,若长期仅由几家科技巨头公司主导掌控,是否符合科技向善、普惠大众的基本价值取向?AI技术垄断有可能造成哪些潜在风险?基于AI治理的维度,各国政府可以采取哪些行动?今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弗莱彻法律与外交学院全球商业研究所主任巴斯卡查克拉维蒂(Bhaskar Chakravorti)在美国《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官网发表评论文章《科技巨头公司对AI的掌控必须受到监管》(Big Tech’s Stranglehold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ust Be Regulated),对上述现象和问题予以解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巴斯卡查克拉维蒂(Bhaskar Chakravorti)首先回顾了2016年全球AI产业初步兴起时的数据。当时全球关于人工智能研究、开发和收购的总金额约在260亿至390亿美元之间,其中200亿至300亿美元均来自于谷歌、微软等科技巨头公司。它们不仅在搜索、社交媒体、在线零售和应用商城中占据主导地位,还掌握着海量用户数据。近年来,美国的人工智能人才也逐渐呈现高度集中态势,亚马逊、谷歌、微软、脸书和苹果这五家公司的人工智能人才数量的中位值约为18000人,而紧随其后第六至二十四名的公司拥有人才的中位数仅为2500人,之后的公司拥有量则更少。此外,对数据和知识的分享也随之成为一个问题。例如,谷歌收购的DeepMind公司最近研发了一项可以从细胞的DNA中预测人体内每一种蛋白质结构的AI技术,这极有可能触发世界生物和医学研究的众多突破性发现。然而,科学界首先要获得谷歌的允许才可以使用DeepMind创造出的知识,用以以开展后续研究。换言之,科技巨头公司对AI技术、人才和数据的主导掌控有可能限制其他人和机构利用该项技术,甚至妨碍科技进步。

与此同时,鉴于AI本身是一项对人类兼具积极和消极双重影响的新兴技术,如果仅掌握在少数巨头公司手中,缺乏公众监督和参与,将很难避免潜在的风险与负面影响。一方面,巨头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多以定向广告推送为其重要利润来源,自然会优先考虑研发有助于提升定向推送精准度的人工智能应用,且有意无意地忽略其他更具社会公益价值的技术创新。由此导致的研发投资分布不均会对AI产业整体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巨头公司往往倾向于“前瞻性”收购尚处于初创阶段的AI科技公司,主要用于支持其网络平台已有产品线,但这又会抑制AI技术取得更深入创新突破的可能性。

有鉴于此,巴斯卡查克拉维蒂(Bhaskar Chakravorti)提出,各国都应对科技巨头公司过度掌控AI技术和产业链的问题加以规范和监管。他还建议美国政府相关决策部门尽快采取三项行动:第一,通过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等联邦研究机构大幅增加对AI的公共投资,以对冲私有资本“野蛮收购”的负面影响,维护更多样化的创新技术研发;第二,整合创建统一的AI技术治理框架,改变当前全国上下治理规则碎片化的局面,以遏制AI有害影响,并有效保护用户隐私;第三,升级现行反垄断机制。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对科技巨头公司的反垄断执法更多集中于改变它们在社交媒体、搜索、应用商店和在线零售上的压倒性控制地位,对处置技术垄断削弱数字经济市场竞争的问题重视不足。并且,政府对互联网平台更偏重事后监管的模式也不尽合理,应强化关于事前防范、过程监督的机制建设,为科技初创企业的生存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此外,政府还可考虑适当发挥反垄断执法的杠杆功能,激励科技巨头公司优先研发对全社会有益的人工智能应用,并向公众开放相关数据。

互联网生态所具有的扁平化和去中心化等特点曾令不少人预期世界将变得更加平等、透明,垄断现象也会渐趋消失。然而,现实却未尽如人意。迈入数字经济时代,市场垄断问题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经济的诸多新垄断形态。众所周知,垄断将阻碍数字产业整体发展、减缓创新,最终损害用户利益。当科技巨头公司对AI的掌控渐成垄断之势,尽快在国家层面制定针对性公共政策,深刻创新AI治理与监管机制,已成为保持数字经济活力,成就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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